工作了四了,之前的三年都是在加班再加班的生活過的,早上六點半就要出門,六點四十五分就要開始做事,要一直到中午才能小睡四十分鐘,再來就是又一直忙一直忙,忙到五點十五分下班,但是事情是做不完的,便又一直做、一直做,通常七點可以下班就要偷笑,加班到九點是正常的,這樣的三年我也咬牙撐過來了,當然廠長跟ALEX也是給我很多的鼓勵與安慰,三年滿了,真的捨不得走,可是沒辦法不走又不行,一方面是台北辦公室要精簡這裡的人力跟支出,只好到墨紡來,當初是看在找我近來的主管份上,哪知道我的苦日子就來了‧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atte03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